目 录
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履行以下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 文化方针、政策和法令,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
2、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举办各类艺术展览活动和文化下乡活动。
3、繁荣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种文化艺术人才,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4、组织全区业余文艺爱好者积极开展社区、广场、企业、校园、乡村等各种群众文化演出活动。
5、组织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小品、摄影、曲艺等各种群众文化艺术门类的创作;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 文艺作品,使文化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6、辅导文化站和各基层业余文化组织开展相关业务。
7、负责区域文物保护与管理,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艺遗产资料。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文艺部、非遗部、美摄部等。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研究完善街道、乡镇(园区)文化建设推进管理办法。各基层文化站和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力争每月有规模型活动、每季有较大型系列活动。引导和扶持区业余文艺团队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全年举办2次以上民间团队集中展示活动,确保民间艺术团队健康发展。
2.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围绕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10里文化圈”的目标,优化文化“三送”服务工程,确保完成送戏下乡36场以上,深入开展“七彩亭湖”、“淮剧票友展演活动”等文化品牌活动,冲刺省“五星工程奖”、市“五个一工程奖”和市“政府文艺奖”。
第二部分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74.0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1.87 万元,增长 7%。主要原因是上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去年度预算安排的文化馆展厅装饰没按原计划实施完,延迟到2017年度使用的资金。其中:
(一)收入总计 185.9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185.92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44.97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上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去年度预算安排的文化馆展厅装饰没按原计划实施完,延迟到2017年度使用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3.事业收入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4.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6.其他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8.年初结转和结余3.62万元,主要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文化馆去年度预算安排的文化馆展厅装饰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174.0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3.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也没有安排预算。
4.年末结转和结余15.4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文化馆去年度预算安排的文化馆展厅装饰及业余团队活动场所的装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本年收入合计 18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2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0 万元,占 0%;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本年支出合计17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4.20万元,占 80%;项目支出 29.85万元,占 1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89.5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4万元,增长 15%。主要原因是文化馆省、市专项补助资金下达,项目经费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189.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3.64万元,增长 1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按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等。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7.38万元,支出决算为 18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 52.16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按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等。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其它科学技术支出(款)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 1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515”人才指导创作费2017年才下达结算。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 10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项目支出的增加。
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5.50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省市指标科目未能确定,以本单位常用科目确定的。
文化(款)其他文化(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33.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省市指标科目未能确定,以本单位常用科目确定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6.04 万元,支出决算为 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1.57万元,支出决算为 2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住房保障(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4.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它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省市指标科目未能确定,以本单位常用科目确定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4.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77万元,增长 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按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等。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37.38万元,支出决算为 17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 36.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和按规定调整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4.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2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87%;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5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57万元,完成预算的 89%,比上年决算增加 1.71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大了文化惠民力度,基层文化演出增加了场次;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 0.4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亭湖区文化馆继续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部批复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惠民演出及送戏下乡演出活动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54万元,完成预算的 54%,比上年决算减少 0.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度亭湖区文化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部批复数;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亭湖区文化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部批复数。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文化业务指导专家及业余团队人员的培训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批次,46人次。主要为接待文化业务指导专家及业余团队人员的培训等。
亭湖区文化馆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亭湖区文化馆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69万元,完成预算的 28%,比上年决算增加 0.54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大了发展社会文化事业的力度,提高团队专业水平;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 1.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17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个,组织培训3人次。主要为培训业余团队演出人员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盐城市亭湖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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